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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编号: 73505317 | 卷宗号: 8:26-cv-01785 | 法院: 美国佛罗里达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

相关性过滤:本案涉及陶瓷手工艺品及陶艺工具的版权保护。如果您在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类似产品(如手工陶瓷杯、花盆、装饰品、3D打印陶艺模具等),且产品图案或设计与原告登记的版权作品相似,请密切关注本案进展。

证据口径标注:✅=法院命令原文确认 · ⚖️=案卷条目/原告方文书可证 · 📊=Schedule A 类案惯例推断 · ❓=公开文件未见,内容待查
案件程序时间线(程序自动判定,以法院文书为准)
案件程序时间线(程序自动判定,以法院文书为准)

案件背景

2026年6月18日,MoonMoon Ceramics LLC(以下简称"原告")向美国佛罗里达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,指控 Schedule A 中列明的被告侵犯其版权。原告是一家密歇根州有限责任公司,主营高端手工陶瓷艺术品,包括马克杯、花盆、装饰品等,同时提供3D打印陶艺工具(如黏土切割器、印章等)〔Dkt.1, p.6〕。

原告声称被告未经授权复制、展示、分发及衍生其版权作品,用于销售仿冒产品〔Dkt.1, p.2〕。起诉状同时请求法院签发临时禁令、初步禁令、永久禁令及金钱赔偿〔Dkt.1, p.1〕。

投诉方信息

  • 原告名称: MoonMoon Ceramics LLC
  • 原告所在地: 美国密歇根州
  • 代理律所: Flener IP Law, LLC(芝加哥)
  • 代理律师: Victoria Jun(佛罗里达州执业编号 0096666)〔Dkt.1, p.20〕

涉案权利

原告主张以下4项美国版权登记被侵权:

登记号类型状态
VA 2-482-369美术作品版权⚖️起诉状及附件可证〔Dkt.1〕
VA 2-482-370美术作品版权⚖️起诉状及附件可证〔Dkt.1〕
VA 2-482-372美术作品版权⚖️起诉状及附件可证〔Dkt.1〕
PA 2-566-450表演/视觉作品版权⚖️起诉状及附件可证〔Dkt.1〕

上述版权登记证书副本已作为 Exhibit 1 提交法院〔Dkt.1-1〕。原告主张这些登记有效、存续且具有完全效力〔Dkt.1, p.2〕。

法院批准了什么?

截至素材记录日期(2026-07-13),法院尚未对任何禁令动议作出裁定(公开文件未见命令原文)。案件当前处于以下状态:

  • 2026年6月18日:起诉状提交,同时请求临时禁令〔Dkt.1〕
  • 2026年6月23日:案件分配至法官 Virginia M. Hernandez Covington〔Dkt.2〕
  • 2026年7月7日:原告律师完成跨州执业登记(条目无源,内容待查❓)
  • 2026年7月13日:案件从坦帕分庭移出(条目无源,具体原因待查❓)

关键提示:原告已请求临时禁令,但法院尚未批准。这意味着目前尚未对被告采取冻结资金或下架产品的强制措施。卖家应密切关注后续法院命令。

对卖家意味着什么?

  1. 当前风险等级:观察期。由于法院尚未签发禁令,目前公开案卷中尚无要求平台采取行动的命令❓。若后续禁令获批,平台通常会据令执行下架与资金冻结📊。
  2. 潜在影响范围:如果您销售陶瓷手工艺品、陶艺工具或3D打印陶艺模具,且产品设计可能与原告版权作品相似,需特别警惕。
  3. 程序预期:根据 Schedule A 案件惯例📊,原告后续通常会单独提交临时禁令动议📊。若获批,法院可能允许原告通过平台送达传票并冻结被告资金。

常见问题

Q1: 我如何知道是否在被告名单中?

A: 如果您收到平台通知(如店铺资金冻结或产品下架警告),且通知中提及本案卷宗号(8:26-cv-01785)或原告名称(MoonMoon Ceramics LLC),则可能被列为被告。建议立即联系律师核实。

Q2: 如果我的产品被指控侵权,我该怎么办?

A: 第一步:不要恐慌,不要自行联系原告。第二步:立即保存所有相关证据(采购合同、供应商发票、设计源文件、上架时间截图)。第三步:咨询熟悉美国版权法和 TRO 程序的律师,评估应对策略(如和解、异议或应诉)。

Q3: 法院尚未签发禁令,我是否需要提前准备?

A: 是的。建议立即排查店铺中所有涉及陶瓷手工艺品、陶艺工具的商品,确认是否使用了与原告版权作品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图案。如有疑问,可先下架相关产品以降低风险。

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基于美国法院公开文件整理,仅供信息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应对请咨询持牌律师。案件进展可能随时更新,请以 PACER 系统记录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