📍 查看本案实时案卷与完整时间线(追踪页) 证据口径标注:✅=法院命令原文确认 · ⚖️=案卷条目/原告方文书可证 · 📊=Schedule A 类案惯例推断 · ❓=公开文件未见,内容待查
案件程序时间线(程序自动判定,以法院文书为准)
案件程序时间线(程序自动判定,以法院文书为准)

案件概要

2026年6月3日,深圳智美联创科技有限公司(Shenzhen Zhimei Lianchuang Technology Co., LTD)在美国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,案号为4:26-cv-00593。原告指控在Schedule A中列出的被告(均为通过Amazon.com平台销售产品的店铺)未经授权进口、销售和许诺销售一种“可充电自热电动午餐盒”(rechargeable, self-heating electric lunch box),该产品落入原告美国专利US 12,408,781 B1至少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。

本案属于中国卖家/企业反向维权案——原告是一家位于中国深圳龙岗区的企业,利用其在美国获得的发明专利,在法院申请保护措施。

投诉方与权利信息

  • 原告:Shenzhen Zhimei Lianchuang Technology Co., LTD(深圳智美联创科技有限公司)
  • 代理律所:VERITAS LIGHT LAW GROUP, P.C.(加州纽波特比奇),律师Mingbo Ye与Roumin Xie
  • 涉案专利:美国发明专利US 12,408,781 B1,名为“Multifunctional Rechargeable Heat Preservation Lunch Box”(多功能可充电保温午餐盒),于2025年9月9日授权
  • 被控产品:可充电自热电动午餐盒(见Exhibit B)⚖️
  • 侵权指控:原告主张被告在亚马逊店铺销售的被控产品侵犯了该专利的Claim 1,并提供了侵权比对表(Exhibit C)⚖️

法院已批准什么?(截至素材时间)

根据公开案卷,法院尚未签发起诉状中可能要求的临时限制令(TRO)或初步禁令。目前程序节点包括:

  • 2026年7月16日:法院签发传票
  • 2026年7月24日:传票已执行送达〔Dkt.29〕
  • 此前案卷中有若干密封动议与法院命令(如Dkt.7、Dkt.15),其具体内容因文件无源而待查❓

重要提示:原始案卷时间线显示部分条目为“无源”,即文件内容未在本素材中提供。因此,不能确认法院是否已就TRO或初步禁令作出批准。卖家应持续关注后续公开文件。

对卖家意味着什么

  1. 如果您的亚马逊店铺销售可充电自热午餐盒或类似产品,您可能被列在Schedule A中。原告已通过Amazon平台定位到卖家。
  2. 当前阶段:传票已送达,被告应在收到传票后21日内应诉(提交答辩或回应动议)。如果未回应,原告可申请缺席判决。
  3. 潜在风险:原告在起诉状中明确要求禁令救济。若法院日后签发TRO或初步禁令,被告店铺的支付账户可能被冻结,资金将无法提取。
  4. 主动行动:建议收到法院文件的卖家立即咨询美国专利诉讼律师,评估专利侵权风险,并考虑是否和解或进行无效抗辩。

常见问题

Q1: 我需要立即下架相关产品吗?

A: 如果您的产品与原告专利Claim 1的技术特征高度相似,建议先暂停销售并咨询律师。注意原告已提交侵权比对表,不排除后续申请禁令的可能性。

Q2: 我没有收到任何法院文件,会不会有事?

A: 传票已送达对应被告店铺的注册地址或平台联系人。如果您未收到,可登录店铺后台查看是否有关自该案的平台通知。未出现在Schedule A中的卖家暂时不在此案范围内。

Q3: 原告律所Veritas Light Law Group是什么样的律所?

A: 该律所总部位于加州,专注知识产权诉讼。本案两位律师均在德州持有执业资格。建议收到文件的卖家尽快与其沟通或委托其他律师应对。

免责声明

本内容基于美国法院公开文件整理,仅供信息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