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据口径标注:✅=法院命令原文确认 · ⚖️=案卷条目/原告方文书可证 · 📊=Schedule A 类案惯例推断 · ❓=公开文件未见,内容待查

这案子跟我有关系吗(10 秒判断)

如果你在亚马逊等平台销售印有奇幻艺术图案的产品——龙、独角兽、哥特少女、骷髅、魔法精灵主题的挂毯、布海报、毯子、马克杯、T恤、连帽衫、贴纸、塔罗牌、涂色书——这个案子值得花五分钟看完;如果你的产品与"奇幻插画印图"完全无关,可以关掉本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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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基础信息

项目内容
案件名称Art Ask Agency v. Schedule A 所列个人、公司、LLC、合伙及非法人组织
法院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(S.D.N.Y.)
案号1:26-cv-02916-LAP
立案日期2026 年 4 月 9 日〔Dkt.1〕
案件类型商标侵权(Lanham Act)+ 版权侵权(17 U.S.C. §501)混合案〔Dkt.1 ¶1 ✅〕
最新动态日期2026 年 7 月 13 日(Order on Motion for Leave to File 条目❓)

投诉方是谁

原告 Art Ask Agency(起诉状自称 "AAA")是英国奇幻艺术家 Anne Stokes 作品的权利持有与授权主体,起诉状直接引用官网 annestokes.com,称本案为打击销售未授权 ANNE STOKES 产品的线上侵权者而提起〔Dkt.1 ¶9 ✅〕。代理律所为 WHITEWOOD LAW PLLC(纽约)〔Dkt.1 署名段 ✅〕。Anne Stokes 是欧美奇幻印图产品(龙、哥特、魔法主题)常见授权 IP,此类权利方对 Schedule A 批量维权并不罕见📊(依据:本案即批量起诉模式)。

投诉的权利是什么

本案是商标+版权双权利结构:

一件美国商标:Reg. No. 6,999,661,"ANNE STOKES" 标准字符商标,2023 年 3 月 14 日注册,权利人 Anne Stokes(英国个人),起诉状称已达不可争议状态〔Dkt.1 ¶12-13 ✅;注册证 Dkt.1-1 ✅〕。注册类别覆盖四大类(注册证原文 ✅):

  • 第16类:画布艺术印刷品、贺卡、塔罗牌、挂历、书签、车贴、涂色书、绘画套装
  • 第21类:马克杯、旅行杯、高脚杯、随身药盒
  • 第24类:床罩、盖毯、床单、被子、纺织墙挂(布海报/挂毯类)
  • 第25类:服装(头饰、上衣、衬衫、夹克、卫衣、连帽衫、毛衣)及童装

36 件美国版权登记("ANNE STOKES Works"):起诉状列明 36 个 VA 登记号,且明示"包括但不限于"〔Dkt.1 ¶10 ✅〕。从法院 AO-121 表格的作品清单看〔Dkt.5 p2 ✅〕,题材集中在:龙(Dragons Lair、Fire Dragon、Water Dragon、Celtic Dragon 等)、独角兽(Glimpse Of A Unicorn、Unicorn Heart)、哥特暗黑(Gothic Guardian、Summon The Reaper、Dark Hearts 等)、骷髅(Pirate Skull、Skull Embrace、Rock God)、魔法精灵(Spell Weaver、Enchantment、Spellbound 等)。

品类射程白话:这是典型的"图案维权"案。版权侵权不需要你用过 "Anne Stokes" 这个词——产品图案与登记作品实质近似即可能被诉⚖️;商标射程则覆盖在上述四类商品或 listing 关键词中使用 "ANNE STOKES" 字样的行为。印图类卖家(挂毯、毯子、杯子、T恤、贴纸、塔罗牌)要按图案自查,不能只搜品牌词。

法院目前批准了什么

按公开案卷,目前可确认的法院文书与条目是:

  1. 封存命令〔Dkt.18 ✅文书在卷〕:法院 4 月 15 日就原告的封存动议〔Dkt.7〕出具命令(9 页),其后案卷多份证据类材料以受限状态提交,与封存程序一致📊;命令具体准驳内容以原文为准。
  2. 保证金已提交〔Dkt.21 ✅〕:2026 年 4 月 24 日 Bond 文书在卷。程序常规上,保证金与临时禁令生效相配套⚖️——但本案 TRO 签发命令原文公开文件未见,我们不据此写"TRO 已生效"。
  3. Preliminary Injunction 条目〔Dkt.27 ❓〕:2026 年 5 月 12 日案卷出现 "Preliminary Injunction" 条目——条目可证、内容待查,命令原文未获取,冻结范围与生效名单以法院文书为准。

需要特别说明:原告 4 月 9 日提交的 "[PROPOSED] Order to Show Cause for Preliminary Injunction and 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"〔Dkt.17〕以及后续 Dkt.24/26 等 Proposed Order 均为原告拟稿,拟稿申请的内容包括禁止被告制造、进口、分销、销售侵权产品等——这些只能按"原告申请了什么"理解,不等于法院已批准

现在走到哪一步了

  • 2026-04-09:立案,同日提交封存动议、TRO 动议、OSC 拟稿〔Dkt.1/7/8/17 ✅〕;
  • 2026-04-15:封存命令〔Dkt.18 ✅〕;状态会议定于 4 月 27 日〔条目❓〕;
  • 2026-04-24:保证金在卷〔Dkt.21 ✅〕;
  • 2026-04-30:修正起诉状提交〔Dkt.22 ❓〕,5 月 1 日有补正通知与批量添加被告方条目(名单略);
  • 2026-05-08:送达证明在卷〔Dkt.23 ✅〕;
  • 2026-05-12:Preliminary Injunction 条目出现〔Dkt.27 ❓〕
  • 2026-05-29:Proposed Stipulation and Order 条目〔Dkt.28 ❓〕——出现拟定协议+命令类条目,通常对应个别被告协商解决📊;
  • 2026-06-19 ~ 07-13:多轮 Leave to File / Proposed Order〔Dkt.29-34 ❓〕,其中 6 月 24 日与 7 月 13 日均有 Order on Motion for Leave to File 条目❓,案件持续活跃。

一句话:标准 Schedule A 链路(起诉→封存→TRO 动议→保证金→送达)前半程文书齐备;程序按案卷条目已走到 PI 阶段(条目可证),但命令原文未见,同时案卷显示进入"逐个协商处理"的窗口期📊。

如果你销售类似产品,先查什么

  1. 查产品图案:店内奇幻主题印图产品(挂毯、布海报、毯子、床品、马克杯、T恤连帽衫、贴纸、塔罗牌、涂色书)逐个对照——是否与 36 件登记作品实质近似(VA 号可在美国版权局公开记录查询⚖️);listing 是否用过 "Anne Stokes" 关键词;
  2. 查邮箱:店铺注册邮箱与客服邮箱(含垃圾箱)翻找来自纽约南区法院或 WHITEWOOD LAW 律所的邮件——本案送达证明已在卷〔Dkt.23 ✅〕;
  3. 查资金与 listing:账户余额是否异常冻结、相关 listing 是否被下架——PI 条目已出现但原文未见❓,以平台实际状态为准;
  4. 查案号与名单:用案号 1:26-cv-02916(S.D.N.Y.)核对自己是否在 Schedule A 名单内,未核对前不要向任何人付款;
  5. 查时间节点:PI 条目日期为 5 月 12 日,其后已出现拟定和解安排类条目——若在名单内,宜尽快请律师调取 Dkt.18/27 等命令原文,确认冻结范围与应对窗口。

FAQ

Q1:我从来没写过 "Anne Stokes",只是卖龙/骷髅图案的挂毯,有风险吗?

版权侵权判断看的是图案本身是否与登记作品实质近似,不以是否使用品牌词为前提⚖️。本案 36 件作品题材集中在龙、独角兽、哥特、骷髅、魔法精灵——建议按图案逐一比对,拿不准的下架比对后再说。

Q2:账户被冻结了,是不是已经被判侵权了?

不是。冻结类措施属于诉讼中的临时措施⚖️。本案 PI 仅有案卷条目可证、命令原文未见❓,且缺席登记≠判决。先核实自己是否在名单内、处于哪个程序阶段,再决定应对路径。

Q3:听说有人已经在和解了?

案卷 5 月 29 日出现 Proposed Stipulation and Order 条目〔Dkt.28 ❓〕,此类条目通常对应个别被告与原告协商解决📊,但具体内容公开文件未见。是否和解、以什么价码和解,需要结合自身证据情况由律师评估。

公开文件截图

谁告谁/告什么:起诉状第4页,Art Ask Agency 与 36 件 VA 版权号原文
谁告谁/告什么:起诉状第4页,Art Ask Agency 与 36 件 VA 版权号原文
投诉依据·商标:Reg. No. 6,999,661 注册证与 16/21/24/25 类商品明细
投诉依据·商标:Reg. No. 6,999,661 注册证与 16/21/24/25 类商品明细
投诉依据·版权:36 件作品 VA 号+作品名清单(图案射程)
投诉依据·版权:36 件作品 VA 号+作品名清单(图案射程)
单件作品版权证书样例:VA 2-271-652 "Gothic Guardian"
单件作品版权证书样例:VA 2-271-652 "Gothic Guardian"
原告向法院申请了什么:OSC+TRO 拟稿首页(申请口径)
原告向法院申请了什么:OSC+TRO 拟稿首页(申请口径)

免责声明

本文基于美国联邦法院公开案卷整理,仅为一般性信息分享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案件进展以法院正式文书为准;命令原文未获取处均已注明"条目可证、内容待查"。如您可能涉案,请咨询有资质的执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