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只基于美国联邦法院公开案卷整理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 文中口径标签:✅=公开文书原文可证;⚖️=原告申请/动议口径(法院未必批准);📊=行业惯例推断;❓=案卷条目可证但内容未公开。

证据口径标注:✅=法院命令原文确认 · ⚖️=案卷条目/原告方文书可证 · 📊=Schedule A 类案惯例推断 · ❓=公开文件未见,内容待查
案件程序时间线(程序自动判定,以法院文书为准)
案件程序时间线(程序自动判定,以法院文书为准)

这案子跟我有关系吗(10 秒判断)

如果你在 Amazon、Alibaba、AliExpress、Temu、Walmart、eBay 或独立站销售发梳、混合梳、美发造型工具类产品,尤其是外观与 "BLEND FREND" 产品相近、或 listing 用图与其官方图相似的,这个案子在你的射程内。法院命令载明本案被告为 233 家线上商户,销售平台举例 Alibaba 与 Amazon✅〔Dkt.13〕;原告动议自述已通知 Amazon、AliExpress、Temu、Walmart、eBay、Shopify、Fruugo 及 PayPal、Stripe 等平台与支付机构⚖️〔Dkt.21〕。与美发工具无关的卖家可以不用往下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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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基础信息

项目内容
案件名称Pickuls Gizmo Ltd. v. The Partnerships and 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s Identified on Schedule "A"
法院/案号美国印第安纳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南本德分庭,3:26-cv-00333
立案日期2026-03-13〔Dkt.1〕
案件类型版权侵权 + 外观专利侵权(混合案)✅〔Dkt.1〕
原告律所Flener IP Law, LLC(芝加哥)〔Dkt.1 署名段〕
被告Schedule "A" 所列 233 家线上商户(名单密封❓)
最新动态2026-07-13 仍有新文件提交〔Dkt.37〕,案件活跃

投诉方是谁、告的是什么

原告 Pickuls Gizmo Ltd. 主张两项权利✅〔Dkt.1 p2、p5〕:

  1. 外观专利 U.S. Patent No. D982,233("BLEND FREND Design"),2023 年 3 月 28 日授权,发明人 Joseph Marson,原告为受让人。起诉状指控被告制造、许诺销售、销售或向美国进口侵犯该外观设计的产品⚖️。
  2. 版权登记 U.S. Reg. No. VA 2-425-141("BLEND FREND Work"),原告用于其产品广告与演示的作品。起诉状指控被告在销售和广告中使用该作品的复制或演绎版本⚖️。

法院 3/20 命令将被诉产品概括为原告"专利美发产品"的仿品✅〔Dkt.13〕。两项权利分别对应 AO 120(专利)与 AO 121(版权)备案表〔Dkt.11、Dkt.12〕。

射程理解:外观专利打的是"产品长得像",版权打的是"图片用得像"——即便你的货不是同一供应链,只要外观近似或盗用了官方图,都可能被列名。

法院目前批准了什么(证据分层)

  • 3/20 电子送达命令✅〔Dkt.13〕:可见部分显示,法院认为原告"被告地址不明、无需按海牙公约送达"的举证不足,指出原告并未核查 233 名被告的地址。该命令节选不完整,最终处理以原文为准。这说明本案法官对 Schedule A 案的送达程序把关较严,是本案区别于同类案件的重要信号。
  • 4/21 命令:案卷同日出现密封命令〔Dkt.19〕与公开命令〔Dkt.20〕条目,内容待查❓。原告其后在延期动议中自述:法院于 4/21 批准 ex parte TRO,签发密封 TRO 与快速披露命令,TRO 有效期至 5/5⚖️〔Dkt.21〕。
  • 保证金已提交✅〔Dkt.22〕:$45,000 禁令保证金(Bond on Injunction,NGM Insurance 出具),4/22 签署、4/27 归档。按惯例,保证金提交通常是临时限制令进入执行状态的配套标志📊。
  • TRO 延期申请⚖️〔Dkt.21〕:原告 5/1 申请延长 14 天至 5/19;5/5 案卷出现密封命令〔Dkt.23〕,是否批准内容待查❓。
  • 批量撤诉:5/22 起接连出现自愿撤诉通知〔Dkt.24、26、27、29〕,撤诉通常对应部分被告和解退出📊;6 月下旬命令条目含"当事人变更"字样❓。
  • 未出现的环节:案卷未见初步禁令(PI)签发原文、未见缺席登记或缺席判决条目——本案尚未走到"划扣"阶段。

这对卖家意味着什么

第一,双权利基础意味着两条战线:换供应链解决不了图片侵权,删图也解决不了外观近似。自查要产品外观和 listing 素材两头查。第二,保证金 + 延期动议 + 批量撤诉的组合,通常说明冻结令已实际影响到一批店铺,且原告在按名单逐批处理📊。第三,法官在送达问题上的严格态度✅〔Dkt.13〕可能拉长程序节奏,若被列名,核实每一份通知的真实节点尤为重要。

如果你卖类似产品,先查这五件事

  1. 查产品:对照外观专利 D982,233 附图(见下方起诉状 p5 截图),比对你在售发梳/混合梳的整体轮廓与细节;再查 listing 是否用了原告版权图或改图。
  2. 查邮箱:平台注册邮箱、备用邮箱全部过一遍——本案原告自述通过邮件与平台消息系统送达⚖️〔Dkt.21〕。
  3. 查资金与 listing:店铺后台与 PayPal/Stripe 是否有冻结、下架、余额保留。
  4. 查案号:任何自称本案的通知,先核对 "3:26-cv-00333"(印第安纳北区);名单密封❓,谨防假冒律所借案号收"和解费"。
  5. 查时间节点:本案 7/13 仍有新文件〔Dkt.37〕,被列名者的窗口期以最新文书为准,勿凭旧通知判断。

FAQ

Q1:我收到了平台通知说账户涉及本案,是不是已经被判赔了?

不是。案卷目前未见缺席登记或判决条目。账户受限通常源于临时限制令阶段的冻结措施📊,此阶段仍有异议、和解等处理空间。缺席登记也不等于判决。

Q2:已经有卖家退出了吗?

案卷 5/22 起出现多份自愿撤诉通知〔Dkt.24、26、27、29〕,撤诉通常对应和解📊,但和解条件不公开,个案金额无从比照。

Q3:Schedule A 名单在哪里能查到?

名单经原告申请密封提交〔Dkt.2、Dkt.4〕,公开渠道暂不可见❓。可通过我们免费核对你的店铺是否在已知关联名单内。

公开文件截图

谁告谁:法院、案号、版权+外观专利双请求抬头(Dkt.1 p1)
谁告谁:法院、案号、版权+外观专利双请求抬头(Dkt.1 p1)
投诉依据:D982,233 与 VA 2-425-141 原文段(Dkt.1 p2)
投诉依据:D982,233 与 VA 2-425-141 原文段(Dkt.1 p2)
品类射程:外观专利附图与权利归属段(Dkt.1 p5)
品类射程:外观专利附图与权利归属段(Dkt.1 p5)
投诉依据:AO 121 版权诉讼备案表(Dkt.12 p1)
投诉依据:AO 121 版权诉讼备案表(Dkt.12 p1)
法院批准了什么:$45,000 禁令保证金(Dkt.22 p1)
法院批准了什么:$45,000 禁令保证金(Dkt.22 p1)

免责声明

本文全部内容基于美国联邦法院公开案卷文件整理,其中标注⚖️的内容仅为原告单方申请或陈述、法院未必采纳,标注❓的内容为案卷条目存在但正文未公开。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,个案情况请咨询有资质的执业律师。案件进展以法院正式文书为准。